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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汕头市粤东文化艺术研究院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 2020-12-11 16:1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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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机关已依法对汕头市粤东文化艺术研究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500770959234H)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该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印章至今未缴回。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现公告该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汕头市民政局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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