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已依法对汕头市粤东文化艺术研究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500770959234H)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该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印章至今未缴回。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现公告该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汕头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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