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地〔2019〕38号
关于同意金湖循环经济园命名的批复
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澄海区盐鸿镇苏隆西路西侧与泗江路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金湖循环经济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金湖循环经济园 Jīnhú Xúnhuánjīngjì Yuán 位于澄海区盐鸿镇苏隆西路西侧与泗江路北侧交界处,范围东至苏隆西路,西至区间路毗邻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南至泗江路,北至广东鸿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用地。用地面积42164.4平方米,共建设4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3层建筑物2栋、4层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65516平方米。
二、工业园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金湖循环经济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工业园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此复。
附件:金湖循环经济园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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