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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林语苑等名称命名的批复
  • 2018-12-1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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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同意林语苑等名称命名的批复

    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金平区岩前路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林语苑”,并以龙城北路为界分为“林语苑东区”、“林语苑西区”。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1林语苑  Línyǔ  Yuàn  位于金平区岩前路南侧,范围东至规划路毗邻绿化带、鹧鸪山,西至龙泉路、汕头市凯达宏有限公司用地、蓬洲西经联社集体用地,南至牛田洋快速路、规划路毗邻汕头市凯达宏有限公司用地,北至岩前路、规划路毗邻谢仲明个人用地。用地面积123561.4平方米,共建57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4栋、2层建筑物3栋、3层建筑物1栋、6层建筑物23栋、7层建筑物15栋、11层建筑物11栋,总建筑面积269824平方米。

    2林语苑东区  Línyǔyuàn  Dōngqū  位于林语苑区域内,范围东至规划路毗邻绿化带、鹧鸪山,西至规划路毗邻谢仲明个人用地、龙城北路毗邻林语苑西区,南至牛田洋快速路,北至岩前路、规划路毗邻谢仲明个人用地。用地面积75629.1平方米,共建36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3栋、3层建筑物1栋、6层建筑物15栋、7层建筑物6栋、11层建筑物11栋,总建筑面积188101.7平方米。

    3林语苑西区  Línyǔyuàn  Xī  位于林语苑区域内,范围东至龙城北路毗邻谢仲明个人用地、林语苑东区,西至龙泉路、汕头市凯达宏有限公司用地、蓬洲西经联社集体用地,南至牛田洋快速路、规划路毗邻汕头市凯达宏有限公司用地,北至岩前路。用地面积47932.3平方米,共建21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2层建筑物3栋、6层建筑物8栋、7层建筑物9栋,总建筑面积81722.3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林语苑”、“林语苑东区”、“林语苑西区”等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林语苑”、“林语苑东区”、“林语苑西区”等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林语苑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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