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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明园广场等名称命名的批复
  • 2018-12-1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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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同意明园广场等名称命名的批复

    汕头明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津湾,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务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明园广场”,并以津湾西二街为界分为“明园广场南区”、“明园广场北区”。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1明园广场  Míngyuán  Guǎngchǎng  位于东海岸新城津湾,范围东至津湾公园,西至汕港路毗邻宝能时代湾,南至东海岸大道毗邻东海岸公园,北至汕港路毗邻津湾公园,用地面积76409.3平方米,共建设11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2层建筑物3栋、4层建筑物1栋、22层建筑物1栋、36层建筑物1栋、43层建筑物2栋、47层建筑物1栋、52层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547261.65平方米,露天公共场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2明园广场南区  Míngyuán  Guǎngchǎng  Nánqū  位于明园广场区域内,范围东至津湾公园,西至汕港路毗邻宝能时代湾,南至东海岸大道毗邻东海岸公园,北至津湾西二街毗邻明园广场北区,用地面积46900.8平方米,共建设4栋建筑物,其中2层建筑物1栋、22层建筑物1栋、43层建筑物1栋、52层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340423.57平方米。

    3明园广场北区  Míngyuán  Guǎngchǎng  Běiqū  位于明园广场区域内,范围东至津湾公园,西至汕港路毗邻宝能时代湾,南至津湾西二街毗邻明园广场南区,北至汕港路毗邻津湾公园,用地面积29508.5平方米,共建设7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2层建筑物2栋、4层建筑物1栋、36层建筑物1栋、43层建筑物1栋、47层建筑物1栋,总建筑面积206838.08平方米。

    二、商务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明园广场”、“明园广场南区”、“明园广场北区”等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商务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明园广场”、“明园广场南区”、“明园广场北区”等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明园广场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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