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豪湾等名称命名的批复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汕汾路东侧与昆仑山路北侧交界处,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新豪湾”,并以规划路为界分为“新豪湾南区”、“新豪湾北区”。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1、新豪湾 Xīnháo Wān 位于龙湖区汕汾路东侧与昆仑山路北侧交界处,范围东至规划路毗邻谢易初中学、官洋东排渠,西至建辉达织造公司用地、谢佩璜用地、游俊雄用地、华埠村集体用地、绿化带毗邻汕汾路,南至昆仑山路、南翔路,北至规划路毗邻华埠村集体用地、谢易初中学。用地面积88754平方米,共建设27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2栋、4层建筑物3栋、9层建筑物5栋、11层建筑物14栋、12层建筑物3栋,总建筑面积208917.65平方米。
2、新豪湾南区 Xīnháowān Nánqū 位于新豪湾区域内,范围东至官洋东排渠,西至华埠村集体用地、绿化带毗邻汕汾路,南至昆仑山路、南翔路,北至规划路毗邻新豪湾北区。用地面积51819.5平方米,共建设16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9层建筑物5栋、11层建筑物10栋,总建筑面积137678.37平方米。
3、新豪湾北区 Xīnháowān Běiqū 位于新豪湾区域内,范围东至规划路毗邻谢易初中学,西至建辉达织造公司用地、谢佩璜用地、游俊雄用地,南至规划路毗邻新豪湾南区,北至规划路毗邻华埠村集体用地。用地面积36934.5平方米,共建设11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4层建筑物3栋、11层建筑物4栋、12层建筑物3栋,总建筑面积71239.28平方米。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新豪湾”、“新豪湾南区”、“新豪湾北区”等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六、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新豪湾”、“新豪湾南区”、“新豪湾北区”等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新豪湾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