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地〔2017〕51号
关于同意悦景阳光禧园命名的批复
汕头市龙光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潮阳区城南街道东内社区,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悦景阳光禧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悦景阳光禧园 Yuèjǐng Yángguāng Xǐyuán 位于潮阳区城南街道东内社区,范围东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用地面积289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725.04平方米,建设6栋建筑物,其中30层商住楼2栋、31层商住楼4栋。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悦景阳光禧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并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
四、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悦景阳光禧园”标准地名,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悦景阳光禧园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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