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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南星语花园命名的批复
  • 2017-08-30 09:39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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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泰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黄河路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江南星语花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江南星语花园  Jiāngnánxīngyǔ Huāyuán  位于龙湖区黄河路北侧,范围东至庐山北路,西至龙新西三街,南至黄河路,北至龙新三街。用地面积351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986.72平方米,共建11栋建筑物,其中4层幼儿园1栋、6层商业楼1栋、8层商务楼1栋、13层商住楼4栋、14层商住楼4栋,绿地率35%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江南星语花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并于工程完工后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

    四、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江南星语花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汕头市民政局

                                     201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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