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泰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黄河路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江南星语花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江南星语花园 Jiāngnánxīngyǔ Huāyuán 位于龙湖区黄河路北侧,范围东至庐山北路,西至龙新西三街,南至黄河路,北至龙新三街。用地面积351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986.72平方米,共建11栋建筑物,其中4层幼儿园1栋、6层商业楼1栋、8层商务楼1栋、13层商住楼4栋、14层商住楼4栋,绿地率35%。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江南星语花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并于工程完工后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
四、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江南星语花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汕头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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