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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金碧江湾等名称命名的批复
  • 2017-08-29 16:45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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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恒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濠江区珠磊路西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金碧江湾金碧江湾水秀轩。现批复如下:

    一、标准地名和地理位置

    1、金碧江湾 Jīnbì Jiāngwān 位于濠江区珠磊路西南侧,范围东至河浦化轻工业用地、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用地,南至江北路,西至规划路,北至珠磊路、汕头市美宝源化妆品有限公司、规划用地。用地面积29744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4753平方米。共建设70栋建筑物,其中2层建筑物2栋、3层建筑物4栋、5层建筑物1栋、6层建筑物1栋、7层建筑物1栋、9层建筑物1栋、15层建筑物1栋、19层建筑物1栋、21层建筑物3栋、22层建筑物4栋、23层建筑物32栋、24层建筑物2栋、25层建筑物2栋、30层建筑物11栋、32层建筑物4栋。

    2、金碧江湾水秀轩 Jīnbì Jiāngwān Shuǐxiù Xuān 位于金碧江湾东部,范围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江北路,北至珠磊路。用地面积3548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211.53平方米,共建设10栋建筑物,其中2层综合楼1栋、3层商业楼2栋、23层住宅楼7栋。

    二、建筑物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金碧江湾金碧江湾水秀轩等标准地名登报通告,并于工程完工后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

    四、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金碧江湾金碧江湾水秀轩等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汕头市民政局

                                        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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