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润侨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九里怡园”。现批复如下:
一、标准地名和地理位置
九里怡园 Jiǔlǐ Yíyuán 位于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范围东北至规划路毗邻中海花园、御海阳光花园,西南至规划用地、区间路毗邻置地公馆,东南至规划路,西北至区间路毗邻御海阳光花园。用地面积5431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645.71平方米,共建设12栋31层建筑物。
二、建筑物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九里怡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并于工程完工后在商住小区主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
四、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五、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严格使用“九里怡园”标准名称,不得增加、减少或者变更其中字词。
此复。
附件:九里怡园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7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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