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
根据2014年10月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是指:从2015年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在广东省内注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市、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实行以奖代补”。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出台了《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
二、政策
一是多部门联合推进,分工落实。按照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事后奖补不仅涉及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还有税务、统计等部门,联合对项目企业申请事后奖补资金进行备案、跟踪、审核、奖补和拨付。
二是扶持标准与财政贡献紧密挂钩。以往的技改扶持通常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扶持方向、区域、产业等因素,通过竞争性方式进行安排,企业对财政贡献的关系不密切。而现在的事后奖补扶持侧重于事后,是以企业对财政新增贡献为奖补依据,而且省、市、县联动,连奖3年。
三是具有普惠性。以往的扶持政策受资金规模和分配方式的局限,受益企业只是少数,而事后奖补属于普惠性政策,只要是按照粤府办〔2014〕51号文要求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都可以申请事后奖补扶持,而且扶持的年限更长,从2015年至2017年,项目完工的下一年度开始连续3年,企业每年均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
四是申请手续简单,办理程序公开透明。为简化企业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我委牵头建立了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实施事后奖补政策,主要依托监测系统来操作,企业的项目备案、奖补申请等环节均可通过监测系统直接申请办理。并对企业需提交的资料作了大幅度减少,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引入第三方评价。鉴于3年内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众多,同时,政府部门不适合既作为资金安排的主体,又作为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的评价主体,因此,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各地级以上市通过公开遴选产生第三方机构,并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
第三方机构负责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核定、财政贡献增量额度核算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核实其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并提交完工评价。
三、办理流程
四、政策答疑
1、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事后奖补?
答:(1)在广东省注册并且对财政有新增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3)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
2、事后奖补依据的财政贡献增量额度具体是指什么。企业技术改造后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下同)相对于基数的增加部份为依据,省、市、县分别参照不同比例进行奖补。鉴于绝大部份企业无法独立核算出由于技术改造所新增税收的部分,同时,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角度出发,“企业对财政新增贡献”参考企业的实际税收增长来计算,不按技改项目产生的新增税收计算。
3、事后奖补如何计算?
答:事后奖补金额的计算原则是技术改造项目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公式:事后奖补资金=(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省级分成部分×6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地市级分成部分×5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县级分成部分×40%。
公式中的“基数”是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税收额。
4、奖补金额大概是多少?
答:企业在申报期内的财政贡献增量越多,奖励金额就越高,但奖补金额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5、事后奖补的时间?
答:从2015年至2017年,项目完工的下一年度开始连续3年,企业每年均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政策于2014年10月出台,为了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工的项目,也列入奖补,于2016年实施。
6、如何进行完工评价?
答:企业项目正式开工后,企业需及时登录监测系统按项目进度情况填报相关信息。项目完工后,企业向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提交完工评价申请,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核对项目是否符合《目录》,同级统计部门核实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若以上两个条件均符合,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完工评价并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和税收核算。
7、完工评价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完工评价内容主要包含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分析、现场核查情况等。
8、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企业需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的材料有: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报表》;
(2)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
(6)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核算证明;
(7)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工评价报告;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印 官方网站:www.gdei.gov.cn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址:http://210.76.70.91/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