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要求,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市经信局)属下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汕头市节能中心),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是汕头市经信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和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
二、招聘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经信局属下汕头市节能监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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