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区县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综合情况
1、潮南区98分,“超额完成”等级;2、南澳县95.5分,“超额完成”等级;3、龙湖区和潮阳区95分,“超额完成”等级;5、濠江区94分,“完成”等级;6、澄海区92分,“完成”等级;7、金平区91.5分,“完成”等级。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澄海区43分,2、潮阳区41分,3、潮南区和南澳县41分,5、龙湖区41分,6、濠江区41分,7、金平区41分。(得分相同的按“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高低排名,进度相同的潮南区和南澳县排名并列)
三、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潮南区57分,2、南澳县54.5分,3、龙湖区和潮阳区54分,5、濠江区53分,6、金平区50.5分,7、澄海区49分。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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