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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2021-08-24 10:03:0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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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1)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增设民营企业准入条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问题1: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初始投资、扩大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经营行为及其他市场进入行为。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刘阳;联系电话:88281241

      问题2:目前我市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方面有何举措?

      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监督专题组工作方案》安排,目前我市正在进行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的是要废止、修订和完善与营商环境改革背道而驰的制度规定。

      联系人:市司法局 叶平;联系电话:88988674

      问题3: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如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我市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 2016年,《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目的在于防止行政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17年,我市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并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防止行政垄断行为发生。2019年,我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扩大到地方性法规、规章。几年来,我市按照竞争中性的原则,部署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求严格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 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监督机制,开展政策措施的清理和审查,为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政策环境。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徐隆键;联系电话: 88521303

      (2)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问题4: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件精神,“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要求“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0〕2035号)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不得违法设置有差别的资格条件,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等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保障不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李安沂;联系电话:88486695

      二、精简优化政务服务

      3.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推动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服务、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流程“一网通办、一窗办理”,确保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力做好企业办事“三免”(免快递费、刻章费、停车费)服务。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所需材料,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度。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

      问题5:企业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提供免费快递吗?如何办理?

      答:今年的市“两会”明确将实施群众办事免费邮政速递作为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政数局和市邮政公司闻令而动、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去年联合推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邮政便民服务专窗,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证件、文书、信函、包裹邮件等政务寄递服务,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好评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共建智慧物料流转网络,推动“智政务”与“新邮政”深度融合,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提供免费邮政速递送达服务,预计每年受益对象9万人次,此举将有效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和跑动次数,提升政务服务体验,实现让数据和邮件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如何办理免费快递: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完成后,办事群众需要在免费邮政速递服务平台上登记办事信息、邮寄信息等,才可以享受免费速递服务。进入免费邮政速递服务平台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扫描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二维码进入;另一种方式是由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即关注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免费邮政速递]。

      问题6:听说我市推出免费刻章服务,请问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注册公司能否享受免费刻章?

      答:市政务服务中心免费刻章服务自3月1日正式启动,推出为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一次免费刻制公章服务,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并将营业执照、公章、企业服务相关宣传资料打包在“树政务服务标杆,创一流营商环境”的精美礼盒中,送到企业手中。免费刻章服务的开展,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减少开办企业环节,提高开办企业效率,降低开办企业成本。

      问题7:一直以来,我们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总遇到停车难的问题,现在听说这个问题解决了,请问在哪里停放?如何停放?

      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数量激增,“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出门办事的群众,经常是“出门十分钟,停车半小时”,十分困难。据了解,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一年约10万人次,车辆流量较大,以往,许多市民都在附近遭遇过“停车难”问题。为此,我市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提供2小时内免费停车便利”列入今年的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如今,办事群众只需关注进入“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并根据提示办理相关减免手续,即可享受到临时停车场免费停车2小时的服务。办事群众可在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下午的6点,按照道路指示,前往华银国际地下停车场负二层,扫码关注“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后,按照提示输入车牌号码、姓名、手机、办事回执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享受两个小时以内的免费停车的政策。超出免费停车政策的,2个小时以外的时间,2个小时内,包含2个小时,是收取10元,2个小时以上是按每小时3元叠加收取,每天最高不超过40元。

      问题8:企业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吗?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20号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转发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19〕48号文的要求,社保部门通过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门户系统接收税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或注销信息,企业无需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注销等手续。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何妍婷;联系电话:88520814

      问题9:请问开办企业全流程办结需要多长时间?

      答:2020年6月1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下发《关于全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汕市监〔2020〕40号),将企业登记注册、刻章和税务服务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即取。

      联系人: 市市场监管局 张巧玲;联系电话: 88560936

      问题10: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服务、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流程能不能“一网通办、一窗办理”?

      答: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税务服务、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流程可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办理,在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厅“开办企业专区”也可以通过“一窗办理”办理。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张巧玲;联系电话:88560936

      4.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1)实施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问题11:什么是审批告知承诺制?

      答:审批部门公布告知具体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提出审批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且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的审批方式。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郑晓斌;联系电话:88275353

      问题12:什么类型的审批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答: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包括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市政公用服务、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郑晓斌;联系电话:88275353

      三、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

      5.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

      (1)落实好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减税降费惠企措施。(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问题13:我公司是一家餐馆,疫情期间享受了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项政策2020年底到期后,今年1-2月我公司正常缴纳了增值税,但没有开具专用发票。最近关注到这项政策延期到今年3月底,请问我们已经缴纳的税款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和总局2021年第7号公告规定,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因此,你公司2021年1-2月提供餐饮服务,可按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在7号公告发布前,你公司已经就应予免税的餐饮服务收入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可以抵减你公司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问题14:我关注到国家近期出台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其中主要的适用条件规定了销售额的占比需超过全部销售额50%。请问这个销售额比重是指单项产品销售额占比还是合计销售额占比?

      答: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条件规定的销售额是指文件所列举的九个行业的产品合计销售额。举个例子,某制造企业在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通用设备”的销售额占比为30%,“化学纤维”的销售额占比为20%,“非金属矿物制品”销售额占比为15%,生产其他产品销售额占比为25%,还有转让不动产销售额占比为10%。该企业2021年5月申请留抵退税时,“通用设备”“化学纤维”“非金属矿物制品”三类产品合计销售额占比为65%(超过50%),符合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相关条件,如果该企业同时符合其他退税条件,可以按15号公告规定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问题15:我公司之前是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已经在5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在6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第二季度的纳税申报应该怎么办理?

      答: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6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4-5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你公司4-5月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问题16:我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第二季度的销售额是40万元,但因为下游企业需要专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专票。请问,我公司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其中就15万元收入开具的专票就应该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15万*1%=1500元。对于没有开具专票部分的收入,也就是40万元-15万元=2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问题17:我公司从事餐饮服务,2020年受疫情影响,经营惨淡,亏损严重。请问2020年发生的亏损结转年限是否可以延长?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的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联系人:市税务局 赵桂凰;联系电话:88481773

      问题18:我公司是一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2020年购置设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市税务局 赵桂凰;联系电话:88481773

      问题19:个体工商户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联系人:市税务局 许展武;联系电话:88481703

      问题20: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联系人:市税务局 许展武;联系电话:88481703

      问题21:此次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请问广东省的减征幅度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联系人:市税务局 方铭威;联系电话:88481571

      问题22:此次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答:根据《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联系人:市税务局 方铭威;联系电话:88481571

      问题23:2020年国家实施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企业支持很大,请问这项政策2021年还延续吗?如果不延续,前几年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还延续吗?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属于临时性政策,目的是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该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同时,社保基金收支压力持续加大,2021年已经不具备继续大规模实施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情况,人社厅发〔2021〕2号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到期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因此,您的企业今年可以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联系人:市税务局 曾堃铭;联系电话:88481535

      (3)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问题24: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具体政策内容?

      答: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为1%(用人单位费率0.8%,个人费率0.2%)。并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广东省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6号)、《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358号)规定执行失业保险费率浮动管理。

      联系人: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645040

      问题25: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具体政策内容?

      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2021〕72号)。

      根据规定,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执行如下:

      一是执行粤人社规〔2021〕4号文规定的0.1%、0.2%、0.3%、0.4%、0.5%、0.6%、0.65%、0.7%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

      二是至2022年4月30日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50%,下调后的八类行业缴费费率为0.05%、0.1%、0.15%、0.2%、0.25%、0.3%、0.325%、0.35%。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恢复执行行业基准费率。

      三是继续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同步执行原浮动周期所确定的各参保单位浮动费率档次。

      四是我市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执行的0.4%费率上限规定,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联系人: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645040

      问题26:我们是一家中小企业,请问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答:2021年1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今年所有省份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缴费人不用额外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原有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即可。在符合继续降低费率条件的地区,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将及时调整系统参数配置,让企业免申请即可直接享受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包第一时间送达缴费人。

      联系人:市税务局 曾堃铭;联系电话:88481535

      (4)继续按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问题27:目前残疾人保障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实行分档征收。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同时,扩大免征范围,对在职职工总数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联系人:市税务局 曾堃铭;联系电话:88481535

      (5)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对有困难的中型企业工会,县级以上工会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回拨补助。(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问题28:如何确定本企业是否符合申请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条件?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政策有效期为多长?

      答:所在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申请全额返还工会经费:① 已建立工会组织;② 通过税务系统上缴工会经费;③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标准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该政策实施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所指时间为工会经费的所属期)。届时,全国总工会将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经费收缴改革的进展情况确定支持政策的后续时限。

      问题29:有困难的中型企业工会如何申请专项资金补助?

      答: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生经费困难的中型企业工会,各级总工会通过调研摸清底数,在本级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经费回拨补助。具体情况请向所属上级总工会咨询。

      联系人:市总工会 林征运;联系电话:88981940

      6.进一步降低要素成本。

      (1)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各项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问题30: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立足中央、省的要求,牢牢把握汕头纳入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机遇,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全力争取省给予政策支持和权限下放,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市从五大要素领域提出具体改革措施,分别是土地、劳动力、技术、资本、数据。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刘阳;联系电话:88281241

      (2)鼓励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组织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动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压缩至5个工作日。持续优化电力接入报装流程,为小微企业低压用电提供电力接入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汕头供电局)

      问题31:什么企业可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答:按省文件规定准入门槛,目前只有大工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年用电量8000万千瓦时以上,商业用户年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以上)可以直接参与交易。市发改局将按省的相关政策支持用电户参与市场交易。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林锋;联系电话:88281146

      问题32:有哪些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

      答:10kV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1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林锋;联系电话:88281146

      问题33:电力接入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指的是什么?

      答:一是实施用电刷脸获取证照信息、掌上办理业务。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线上办理、电子签章功能,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二是在《汕头市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备案制,免于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的条件,对0.4kV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备案,对10kV及以下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属市政公共设施,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按照投资界面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拓展小微企业报装“零投资”实施范围,力争2021年底前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覆盖至全市范围。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林锋;联系电话:88281146

      问题34: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如何办理?

      答:可通过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窗口统一递件,也可以通过网上递件办理(通过政务服务网汕头门户网站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再进入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模块)。

      (3)鼓励双创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对入驻创业企业给予租金补贴。对实施减免租金政策的孵化载体,在年度运营评价中设立加分项,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35:对实施减免租金政策的孵化载体,在年度运营评价中设立加分项需要提供什么佐证材料?

      答: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申报材料中,提供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的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等。

      联系人:市科技局 黄燕群;联系电话:88426672

      (4)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积极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模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提高容积率,超过原批准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36: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提高容积率,超过原批准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这条政策怎么理解?

      答: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联系人:市自然资源局 江湧;联系电话:88465447

      问题37:“三旧”改造完善土地征收手续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①符合“三旧”改造用地条件,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建设使用,地块上盖物基底面积占改造地块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② 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方生纠纷、迄今被征地农民无不同意见。已按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处理(处罚)。

      ③ 必须实施实质性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对于原有上盖物年代较新、质量较好的。允许继续保留使用,并通过改变功能、加建扩建、局部拆建、节能改造、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等方式实施改造。

      (5)鼓励和支持促进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给予第二层以上部分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38:申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政策支持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促进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9〕47号,以下简称《促进办法》)的规定,申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政策支持应符合的条件包括3方面的内容:

      ① 应符合《促进办法》中关于标准厂房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规定,《促进办法》第一点的(一)。

      ② 应符合《促进办法》中关于标准厂房的建设标准规定,《促进办法》第二点的(三)。

      ③ 应符合《促进办法》中关于标准厂房政策支持的申请条件,《促进办法》第三点。

      问题39: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政策支持的申报对象是建设方?还是投资方?还是管理方?

      答: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政策支持的申报对象应为投资方。《促进办法》的二、(一)中明确,奖补受益方为投资方。四、(一)中明确,由项目投资方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同时,《促进办法》的三、(二)明确,申报主体应是在汕头市境内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企业,且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单位。

      联系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联系电话:88992010。

      四、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1)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用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汕头银保监分局)

      问题40: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和民营企业如何申请符合支小再贷款发放标准的优惠利率贷款?

      答:支小再贷款是人民银行通过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汕头辖区包括华兴银行、海湾农商银行、潮阳农商银行、澄海潮商银行、南澳农商银行、澄海潮商村镇银行、龙湖长江村镇银行和潮阳融和村镇银行)向实体经济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的常规手段。政策目的是引导其将资金投向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上述银行机构申请符合支小再贷款发放标准的优惠利率贷款。

      联系人: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 李帆,联系电话:88482069

      (2)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运作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实施助力“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对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加强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支持,推动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达到有关标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问题41: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贴息补助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①《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专题项目入库申请表》、《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②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④ 与银行机构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协议或贷款合同复印件;

      ⑤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凭证(借据)和银行利息单复印件;

      ⑥ 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企业还款凭证或分期还款凭证复印件。

      问题42:对申请贷款贴息补助的企业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并设立专账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各区县工信部门要及时组织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入库,确保通知到位,并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

      (3)拓宽专项融资资金来源,继续发挥企业专项融资资金作用,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汕头银保监分局)

      问题43: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是一项什么样的政策?

      答: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业务是市政府为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而出台的一项暖企惠企政策措施。

      问题44:融资专项资金扶持措施实施的起止时间是?融资专项资金可使用时间是多久?

      答:根据本期《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非上市公司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上市公司最长不超过14个工作日。

      问题45:融资专项资金的申请额度是多少?资金使用费如何计算?应向哪里进行申请?

      答: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在贷款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且非上市公司不超过2000万元,上市公司不超过1亿元。资金使用费采用差异化收费方式,资金使用前二天的日综合费率按年化率4.35%计算;第三天起日综合费率按0.4‰计算。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原贷款银行进行申报。

      联系人:市国资委 方少湧;联系电话:88526270

      8.完善信用评价及信息共享机制。

      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加快“中小融”“粤信融”“信易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

      问题46:融资对接过程中会不会产生中介费用?

      答: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是响应国家政策要求,由政府权威部门主导推出的融资平台,旨在聚合优质金融服务资源,快速响应企业融资需求,提升产融对接效率,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协助企业进行融资对接的过程中,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具有政府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陈思韵;联系电话88658082

      9.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1)强化政银企合作,研究和出台“政银保”等融资合作项目,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扩大抵质押物范围;进一步完善“汕金惠企通”小程序,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汕头银保监分局)

      问题47:“政银保”项目主要支持哪些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政银保”主要支持对象为我市向合作银行申请“政银保”信贷业务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支持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可追溯历史的企业放宽至两年,原则上支持产业前景清晰、行业相对成熟、发展稳定的行业;符合银行、保险相关授信和承保条件要求,信用良好。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问题48:企业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申请的贷款是否可以用于消费

      答:个体工商户贷款金额单笔最高可达到80万元;法人主体贷款金额单笔最高可达到300万元。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可向市金融局了解。申请的贷款不可以用于消费用途,必须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消费、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问题49:“政银保”项目如何申请?

      答:① 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贷款项目申请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会报表、上年度纳税证明等)提交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在收齐企业申报资料后将企业资料报合作保险机构,共同启动贷款审核。

      ② 合作保险机构会同合作银行在完成企业尽职调查并分别独立审核。合作银行进行初步审批,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作银行提供明确贷款金额、还款方式、担保措施等内容的具体贷款方案及《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贷款业务审批结果通知书》报合作保险机构复核,合作保险机构7个工作日内,出具《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贷款业务同意承保通知书》。

      ③ 合作保险机构出具“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进行承保,合作银行在收到合作保险机构“政银保”贷款保单后通知贷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④ 保费补贴申请。保险费由贷款人一次性交清,再由保险机构向专项资金申请补贴50%保费。运营管理方接受保费补贴申请核查无误后拨付至保险机构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查,保险机构将收到的保费补贴对应返还给借款人。

      ⑤ 贷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合作银行及时向合作保险机构提供本金偿还凭证复印件作为其解除保险责任的证明。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问题50:“汕金惠企通”小程序可在哪里查找?平台的内容大概包括什么?

      答:用户(企业)通过微信搜索“汕金惠企通”或扫描二维码,打开“汕金惠企通”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问题51: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汕金惠企通”申请融资吗?

      答:可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通过搜索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汕金惠企通”小程序,先完善个人/企业信息:在首页下方导航栏中点击“我的”进入个人账号页面,点击“完善资料”填写及编辑个人信息,填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上传营业执照及对应的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完成以上信息填写后,点击底部的“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即可,在个人账号页面点击“刷新按钮”可以查看信息审核状态

      问题52:企业/个人如何申请贷款/保险产品?

      答:通过搜索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汕金惠企通”小程序后,在首页点击“贷款产品”进入产品浏览页面,可根据需求筛选类别、银行、额度寻找相应产品。选好贷款产品后,点击产品可进入产品详细页面,在已提交个人资料并审核通过的前提下,可在页面的底部点击“立即申请对接银行”进行贷款对接。在填写贷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信息后,点击“确定”,系统提示“等待审核”,此次申请即已完成。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问题53:如何在“汕金惠企通”小程序上对服务进行评价?

      答:① 当用户申请状态为“已办结”时,点击记录,在弹出菜单中选择“详细信息”,进入详细信息页可以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

      ② 在最下方的“评价”栏,可以对本次申请过程进行评分、填写评价信息等。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2)建立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拥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问题54:请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什么情况下支持补偿拥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

      答:《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所称的风险补偿资金由省、市财政共同出资建立,用于对在本资金存续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损失予以补偿(不包括罚息和复利),分担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信贷风险。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陈永华;联系电话:88975475

      五、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

      10.提升公共平台服务水平。

      (1)加大“粤省事”推广应用,逐步深化手机移动端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问题55:“粤省事”为群众带来了哪些便利?下一步我市将如何更好地打造这一品牌?

      答:“粤省事”作为“数字政府”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是全国首个集成民生服务的微信小程序,集成了小程序和公众号两大模块,通过“实名+实人”身份核验登录,即可实现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当前,“粤省事·汕头”频道已上线884项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出入境、交警、户政、法律、交通、婚姻、教育、社保、税务等领域。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推进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汕头”频道,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联系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陈依铭;联系电话:88489892

      (2)探索开展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直达企业改革,高效兑现惠企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问题56:我的公司注册地在澄海区,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请问能怎么申请?

      答: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界面的“汕头市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平台”,搜索“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进行申报。该平台紧紧依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广东政务服务网,梳理出兑现流程,为全市企业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截至目前,我市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平台共上线涉及工信、人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局等的政策兑现服务事项157项,平台总共受理308笔业务。

      联系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庄乾;联系电话:88489891

      (3)依托“粤企政策通”平台和企业信息服务系统,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推送、解读、咨询、兑现等涉企政策信息服务。实施“政产研·智助强企”工程,免费为企业把脉问诊,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57:“粤企政策通”平台能为企业提供什么服务?

      答:“粤企政策通”是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积极推进的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我省广大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信息服务,汇集发布国家、省、市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创新创业、财税金融等各类政策信息及政府服务,实现“政策查找”“政策解读”“政策咨询”“智能搜索”“精准匹配”项目申报“申报兑现”等功能。二维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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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保障服务资源供给。

      (1)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举办中小微企业日等系列服务活动,培育本地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58:请问政府部门在“培育本地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保障”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政策吗?

      答:2018年以来,汕头市作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五个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试点区之一,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传统产业集群数字化试点,推动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解决路径。2018年我市出台了《汕头市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汕头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在2018-2020年要引进和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与制造企业精准对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加快面向工业具体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为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今年6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持续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以及数字产品和服务,打造深度融合行业知识经验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推动工业数字化产业生态建设。目前,我市正在抓紧按程序起草结合我市实际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配套政策措施。下来,我市将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支持本地服务商企业申报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并对列入资源池的服务商予以重点推介;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工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给予资金支持。

      (2)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宣传、需求调研、跟踪反馈和服务对接等。(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问题59请问有关部门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① 打造“政企面对面,一季一谈”系列活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搭建银企对接桥梁。深化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渠道。擦亮潮商金字招牌。联合潮汕四市工商联启动联动机制,指导办好潮商大会。做好会员培训工作。建立与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的培养模式,打造工商联专项培训品牌。加强直属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颁布实施《汕头市工商联(总商会)团体会员管理指导办法》。与医疗机构、航空公司等合作,推出工商联会员VIP服务。

      ② 加大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知识产权局、仲裁委、法学会和律协合作,建立联络合作机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搭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库建设。完善常执委数据库、组织数据库、商会数据库建设。

      ③ 利用潮商大会平台,宣传汕头利好政策和良好营商环境,为潮商回乡投资考察牵线搭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工商联、商协会和会员企业进行调研。加强党建联系交流。承办重庆、吉安、潮汕四市和深圳潮汕商会“两新”党建联席会议。

      ④ 加强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工作,优化会员队伍结构。吸收新产业、先进产能行业的商会及企业入会,提升广泛性,增强代表性。推进“新时代·新潮青”培养工程,强化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育。推动基层工商联和商协会成立青年企业商会和青年专委。

      六、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13.支持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对首次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鼓励名院名校与我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名院名校理工类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实践基地依托单位研发人员与入驻研究生及其导师联合开展的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并经专家评审后,市财政科技经费按照该项目研发投入费用10%的比例予以一次性经费补助,基地依托单位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问题60:对民营企业首次通过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的补助标准?

      答: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经省级认定的补助10万元,经国家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区两级分别给以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

      联系人:市科技局 彭俊斌;联系电话:88426675

      14.加强民营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1)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行动,打造一批占据产业链核心的“隐形冠军”。完善“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对新升规工业企业落实直接奖励、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机制,提高企业升规积极性。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提供“个转企”绿色通道服务,引导一批营业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快转型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问题61:对新升规工业企业落实直接奖励、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机制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① 实行三年奖励:对每家新升规工业企业2019-2021年三年共奖励40万元,具体如下:新升规当年省奖励20万元(以省政策为准),新升规后第一、第二年市对仍在库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

      ② 实行三年贷款贴息:新升规当年省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标准不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 50%,每家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以省政策为准);新升规后第一、第二年,市对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以上(含)的企业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不超过利息总额的 50%,每家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③ 实行三年以奖代补:从新升规后第一年起,参照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增量额度,连续三年分别由市、区(县)予以奖补,上述增量额度以企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相对于基期(新升规当年)增加的部分为依据;

      ④ 实行新注册工业企业奖励:新注册工业企业落户后,两年内营业收入累计达 2 亿元(含)以上,且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县)分成两年累计达到 500 万元(含)以上的,市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的奖励。

      联系科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与融资促进科;联系电话:88992021

      问题62: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直接奖励、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奖励资金用途有什么规定?

      答: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应当用于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市场开拓、支付融资成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3)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补支持政策,对认定为“区(县)级”“市级”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给予60万元奖补,此后每次复评达到优秀等次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补;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再给予60万元奖补。发挥众创杯、创客广东地市赛、省长杯、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创业创新大赛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中小企业活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问题63: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多久举办一次?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参赛?

      答:我市于2016、2018、2020年成功举办过三届面向全国的工业设计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参照历届经验,第四届“市长杯”将于2022年启动。大赛实行开放办赛,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应为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欢迎省内外优秀的设计师、团队及企业报名参加,我市将推荐“市长杯”优秀获奖作品参加“省长杯”及更高层次的国家级工业设计赛事。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程洁;联系电话88992009

      15.鼓励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1)鼓励民营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为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强基工程“四基”领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改造项目,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工业企业申报省级财政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问题64:申报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申报对象是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和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 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1年6月30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题65:支持方式有哪些,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① 设备奖励方式

      A.支持内容

      设备事后奖励: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 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设备事前奖励:支持在2021 年6 月30 日(含)前完工的2019 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B.支持方式及额度

      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设备事前奖励: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该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C.入库要求

      设备事后奖励:

      a.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b.项目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若备案证发生变更,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

      c.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

      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d.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200万元。

      e.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设备事前奖励:2021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② 贷款贴息方式

      A.支持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和工业投资发展。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须凭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贷款资金主要包括银行贷款、省级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发债等借款。

      B.支持方式及额度

      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C.入库要求

      a.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贷款未曾获得省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b.贷款资金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

      c.项目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d.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e.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f.有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发行企业债的,提供申请发行企业债的文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招募书、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

      保税区:83590047

      金平区:88306857

      龙湖区:88831053

      濠江区:87380207

      澄海区:85855012

      潮阳区:83600522

      潮南区:87769701

      (2)健全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汕头品牌。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100万元;对获得授予“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首次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获得核准的,注册费用补贴50%,但不得超过5000元;对首次申请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并获准的,其费用政府补贴一半;对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和经核准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每件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问题66:请问商标品牌有何奖励政策?

      答:具体奖励政策请查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陈永华;联系电话: 88975475

      七、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引进人才

      16.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

      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组织一批民营企业家到国内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67:汕头市企业家培养计划资助对象条件是什么?

      答:资助对象应为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市公司、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负责人或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项目创业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培训,或到知名企业挂职学习时间为1至12个月,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诚信守法、恪尽职守、激情奉献、勇于竞争、协作沟通、知人善任、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2.具备全局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具有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一项或多项专业知识;3.取得突出经营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对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5.出国(境)学习培训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6.赴国外学习培训的,应具备学习培训要求的外语水平;7.选拔资助对象之前已全职在汕头工作5年以上,承诺参加培训后继续在汕头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满3年,否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要求资助对象承担相应违约责任;8.所在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不在支持范围,制造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鉴于企业所需人才结构和需求不尽相同,选拔资助对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高标准或增加要求,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条件。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资助对象。

      问题68:汕头市企业家培养计划资助对象数量有什么规定?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每年计划资助对象不超过20名,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择优选拔确定。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根据实施方案拟定培养计划,申请专项资金后组织申报。

      ① 申报。每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出申报通知,由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和各区(县)工信部门以及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组织申报。申报方式采取用人企业推荐方式,由用人企业向相关市直单位或所属区(县)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相关市直单位和区(县)工信部门初核后汇总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② 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提出拟培养对象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③ 组织培养。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为培养对象,进行组织培养。资助对象要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合同。

      17.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院校产教联盟,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技工培养力度,培养一支“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方面的技能型人才队伍。鼓励支持企业在技工院校以“冠名班”等形式共同培养具有现代知识、高超技能、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院校与园区、企业开展定制化职工技能培训活动。支持民营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工作站,对获批的博士工作站给予建站补贴50万元。实施技能人才培育成长行动,大力培育一批“创新能手”;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攻关、技艺交流和绝技绝活传承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69:企业如想与我市技工院校合作开办“冠名班”应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答:冠名班是职业学校与合作企业之间签订协议,将班级冠名为企业名字,校企共同培养学生,是一种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学生的形式。参考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文件,企业如想与我市技工院校合作开办“冠名班”,只需与技工院校协商一致,提供技工院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资料,双方签署协议即可,企业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姚东升;联系电话:13542808575   

      八、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9.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处置涉案财物时,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问题70:为依法惩治涉企犯罪活动,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人民法院有哪些“实招”?

      答:依法严惩盗窃、哄抢、破坏或故意损坏民营企业生产资料、设备犯罪活动,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危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犯罪活动,保障民营企业财产安全。依法惩治针对民营企业家及家属、企业职工实施的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人身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身安全。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经济犯罪,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项目审批、贷款发放、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凡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以犯罪论处;注意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避免犯罪主体认定不当影响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非法所得的界限,必要时及时向上级请示。持续推进纠正刑事领域冤错案件工作,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返还力度,维护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问题71:汕头法院就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有什么司法政策?

      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新时代汕头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五大方面18条举措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意见强调,全市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依法保护为前提,平等保护为核心,全面保护为基础,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该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严惩侵害民营经济主体权益犯罪,努力营造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良好氛围。要严格执行借贷利率司法保护标准,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等新型融资模式,支持民营企业以知识产权、市场摊位使用权等权益进行质押贷款,推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要妥善处理股东之间因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充分发挥重整、和解制度功能,积极帮助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要妥善调处民营企业在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引发各类纠纷案件,进一步加强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纠纷案件,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创新升级。要加大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力度,依法及时再审并纠正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管理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有效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要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行为;严肃依法认定行政机关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依法允许民营企业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解除民商事合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推进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清理工作;对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依法提供诚信证明或删除失信记录,及时恢复信用。要开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发布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单位在纠纷化解、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沟通联动,着力提升诉讼服务精准度。要注重强化司法引导,及时梳理民营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适时发布司法保护政策措施及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问题72:涉案企业财物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检察机关会如何处置?

      答:涉案企业财物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会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置:

      ① 涉案企业财物系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涉案企业财物系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返还。

      ② 涉案企业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权属关系后三日内,将已随案移送的财物予以退还,或通知侦查机关予以解除冻结、退还。

      ③ 无法区分涉案企业财物属于合法财物还是违法所得的,应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给予及时处置。

      ④ 对权属有争议的涉案企业财物,应当在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提起公诉后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检察院 蔡佳琦; 88927572

      (2)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制度规定,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问题73:中小企业反映拖欠账款的渠道有哪些?

      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如中小企业存在被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的问题,可通过广东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平台(https://kxzf.gdzwfw.gov.cn/yst_debt_complain_platform/#/complain),受理中小企业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被拖欠的企业(债权企业)须为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拖欠账款须为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已逾期的拖欠账款,非逾期欠款不属于本次清欠范围。二是民营企业可投诉的拖欠单位(债务单位)须为以下两种类型:1.汕头市地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2.汕头市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可投诉的拖欠单位(债务单位)须为以下三种类型: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包括国有、民营和外资大型企业),所投诉的款项为以上三类主体在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涉及的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这里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所称大型企业,是指中小企业以外的企业。企业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微信小程序自测企业类型。

      (3)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

      问题74:很多民营企业家对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鼓励自主科技创新呼声很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将如何开展工作?

      答: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创新升级。注重保护知名企业品牌利益,加强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促进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权利人“举证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20.健全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机制。

      (1)修订《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尽快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依法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

      问题75:即将出台的《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对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转型和普及,知识经济快速发展,亟需对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进行更新完善,使其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在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基础下,市人大常委会对《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在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有这几方面的亮点:

      一是规定了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委托区(县)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该规定的实施,使得企业可以直接向受委托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请求处理专利侵权。

      二是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利保护维权援助机制,支持专利维权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专利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开展专利保护和维权服务。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专利保护联盟和协作机制,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贸易和投资中开展集体维权。目前,我市已有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两家相关单位,可以为我市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专利保护维权服务。

      三是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作出侵权认定成立的行政裁决或者判决生效之后,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行政裁决并作出罚款的处理。

      四是规定当事人认为其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认定。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张壁坚;联系电话: 88981162

      问题76:检察机关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有什么救济措施?

      答:我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在审查起诉时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依法扩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深度和广度,帮助行使救济权利。2021年以来,共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告知35名知识产权权利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检察院 陈艳君; 88927567

      (2)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引导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联)

      问题77: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目标和意义是什么?

      答: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问题78: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如何开展?

      答: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协联合组建 “汕头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

      问题79: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主要提供哪些服务?

      答:一是宣讲解读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引导我市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二是深入分析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对症下药”开出“法律处方”;三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劳务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从法律角度做好维权人的疏导,引导企业、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联系人:汕头市律师协会 林泽鹏;联系电话:88175866

      问题80:目前我市在知识产权方面开展了哪些立法?

      答:《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障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及其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底,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市司法局组织审查并修改形成《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正案(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按立法程序进行审议。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在编制《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时,将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项目列入正式项目予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项目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起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已形成草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目前市司法局正广泛征求意见,按立法程序进行审查,待条件成熟,将通过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联系人:市司法局 叶平;联系电话:88988674

      九、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21.加强民营企业典型宣传。

      (1)大力弘扬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精神,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或通报表扬,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问题81有关部门在弘扬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精神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将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深入发掘一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新时代潮商精神,评选表彰一批民营经济领域先进人物。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做好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的培育工作。

      22.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1)加强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问题82:我市在加强民营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①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培训,评选成效突出单位,挂牌设立理想信念教育实践点。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在非公领域掀起学习热潮。夯实党建根基。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示范点及培育点建设的指导督促力度。推进覆盖提升。加强常委以上企业党建工作。建立联系培育机制。建立联系培育点,由工商联和非公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挂钩联系。

      ② 推动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投身乡村振兴,确立“一商会一村一项目”乡村振兴工作新模式,打造“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互动”新格局,形成“村企共建、资源共享、经济共荣、发展共进”发展合力,开创村企双赢新局面。

      (2)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讲,组织民营企业家旁听公开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推进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问题83:我市面向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活动有哪些?

      答:按照市普法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直驻汕各单位应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清单内容切实推进普法工作。市普法办作为沟通协调的单位,将积极指导、动员相关责任单位广泛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活动。

      问题84:市普法办对加强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答:一是广泛运用媒体开展普法,加大“汕头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力度,加大与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二是结合群众喜爱的艺术形式开展普法,拟在今年开展旁听庭审、法治灯谜等一系列活动,提升广大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对法治宣传活动的喜爱度和参与度。三是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全市500人以上规模企业参与。

      问题85: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如何加强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工作?

      答:今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将按照全国、省的部署,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目前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其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相关内容已经纳入初稿。

      问题86:企业如何申报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答: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每年组织全省500人以上规模企业通过登录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企业可以随时与所在区(县)普法办、司法局联系相关申报事宜。

      联系人:市司法局 郑伟佳;联系电话:88368804

      问题87: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法治宣传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汕头法院在利用司法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问题上将采取什么举措?

      答: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进企业。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院工作人员围绕企业关注的公司治理、产权保护、投融资、合同订立与履行等问题展开宣讲。二是组织民营企业家旁听公开庭审。邀请民营企业代表走进法院,重点旁听涉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案件,让民营企业家近距离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职能和作用,见证法律规则在个案中的具体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三是利用新媒体宣传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创新媒体宣传手段,精心选取涉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

      联系人:市法院 林锦珣;联系电话:15817942958

      问题88:检察机关在面向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主动服务理念,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一是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并就遇到的涉法涉检问题及法律服务需求进行深入交流。二是持续开展“普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市检察院联合金平区检察院到金平工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送法答疑,进一步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和发展氛围。三是充分利用汕头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两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典型案例,提高企业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法治能力,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联系人:市检察院 张梅燕;联系电话:88927580

      (3)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修订实施《汕头市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暂行)》。将“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

      问题89:如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申请信用修复?

      答:方式一:通过“信用中国”APP、小程序申请信用修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需完成实人,法人认证并登录后,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方式二:通过网站申请信用修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申请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陈思韵;联系电话:88658082

      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1)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搭建政企“直通车”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90:问题:什么是政企“直通车”?

      答:政企“直通车”是市委、市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平台,旨在加强政企沟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目前,我市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收集办理企业诉求,确保企业“有呼必应、有呼必办、有呼必回”。

      主要职责: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收集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接受企业对损坏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

      联系方式:政企“直通车”热线电话:88288345,联系网址:http://zqztc.shantou.gov.cn/,二维码如下:

    联系方式:政企“直通车”.png

      问题91:政企“直通车”主要受理哪些方面的诉求?

      答:主要受理企业用工、用地、融资、税务、租金、资金支持、商贸与进出口、施工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和其他方面的诉求。

      (2)依托市领导联系企业直通车制度、“粤商通”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和12345服务热线等平台载体,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中小企业合理诉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

      问题92:“粤商通”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是什么?怎样进入?

      答:“粤商通”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是广东省政府整合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资源,依托“粤商通”APP平台建设的广东中小企业诉求响应系统。目前主要处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用地、租金、财政支持、施工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商协会服务、商贸与进出口、用工、融资、税务等12类诉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免证办、营商通”的贴身便捷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迅速落地,“全省一盘棋”共同帮助中小企业。

      进入途径:下载“粤商通”APP,在首页选择“提诉求”。

      问题93:“粤商通”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收到企业提交的问题和诉求后,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根据企业所在地区、所提问题类型迅速进行精准分发流转。全省各地、各部门根据企业诉求响应协调解决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响应处理问题,现有政策已经明确规定的,平台立即予以回复并推动政策落实,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诉求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协调的,平台会先应答并迅速启动协同办理机制,2-3天内研究提出方案并逐步推动解决,努力实现“企业有呼、政府必应”。

      企业用户提交诉求后,可通过粤商通App“个人中心”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在线随时掌握办理进度、查看诉求结果,大大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给疫情防控带来的压力,也大大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3)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问题94: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有哪些渠道?

      答:涉企政策出台前,适宜公开征求意见的,政策起草部门应同步通过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向企业家公开征求意见。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政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估。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刘阳;联系电话:88281241

      (4)建立民营企业家智库,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问题95:什么是市民营企业家智库?

      答:汕头民营企业家智库是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在制定出台或修订涉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时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和参加市有关的工作座谈会、专题会议、重要活动、考察调研等工作而设立的企业家资源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从企业家智库中选取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问题96:加入市民营企业家智库需要什么条件?

      答:汕头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② 来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领军企业或骨干企业,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在该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③ 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④ 自愿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积极协助政府开展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问题97:民营企业家智库的奖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有哪些?

      答:奖励机制:汕头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所在企业(或单位),在市中小企业人才免费培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等申请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宣传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时,优先推广智库成员所在企业(或单位)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经验或研究成果,扩大企业(或单位)的影响力;制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开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专题调研优先推荐为政策咨询和调研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省市先进典型企业,等等。

      退出机制:汕头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聘期3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期间因健康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经申请予以批准可退出智库;因以智库成员名义从事损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益、公共利益的活动,或被查证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智库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终止其任期,取消其“汕头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资格。

      24.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

      (1)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问题98:我市针对政务服务“好差评”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建立我市“好差评”有效运行机制,保障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出台《汕头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实时监控平台,严格执行“好差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持续进行好差评闭环全过程跟踪处理,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追踪,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总结发现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数据支撑,完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联系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庄乾;联系电话:88489891

      25.规范行政执法检查。

      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全覆盖,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

      问题99: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全覆盖,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抽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措施有哪些?

      答:2021年我市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制定出台《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每个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实现市场监管检查执法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对部门联合抽查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两库”建立、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三是由牵头部门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申报年度抽查计划,明确联合抽查任务名称、发起和参与部门、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基数和抽查比例,经市政府审核后,统一汇总印发实施。《汕头市2021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整合相同或相近领域监管事项,在38个重点领域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在保持监管的覆盖面和力度的同时,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张睿;联系电话:88564051

      问题100:如何通过信用承诺加快办理进度?

      答: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

      联系人:市发改局 陈思韵;联系电话8865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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