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营经济38条”政策系列解读之七
第29条:推动民营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
条款内容: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对首次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并作为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重点支持对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问题:我市对推动民营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方面有哪些具体扶持措施?
解答:我市对首次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并按新升规当年度贴息标准不超过利息总额的50%,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优先作为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重点支持对象。
接下来我市将会出台更有力的直接奖补、贴息和税收补助政策措施,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具体情况可关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jxj/)
咨询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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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措施详见:https://www.shantou.gov.cn/jxj/zwgk/bmwj/zcwj/content/post_1735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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