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有关要求,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已完成我局牵头的“汕头市2017年需完成183家企业清洁化改造,但截至2017年10月20日仍有41家未完成,完成比例为77.6%,进展滞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
联系部门: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联系电话:0754-88992015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310室
附件:汕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83家企业清洁化改造方面)销号评估报告.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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