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汕头市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意见(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商务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商务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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