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港新城嵩山路南18号太安堂大厦项目房屋临时变更用途事项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17:53:5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房屋临时变更用途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出具准予珠港新城嵩山路南18号太安堂大厦项目临时变更房屋用途决定书:

  决定书号:汕华管函〔2024〕160号

  发证机关: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决定日期:2024年5月16日

  申请单位:汕头市太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太安堂大厦项目

  建设位置: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B-1-6地块(珠港新城嵩山路南18号)

  临时变更用途:301号房全套临时变更用途为娱乐康体,建筑面积2505.10平方米;201-2号房临时变更用途为娱乐康体,建筑面积312.90平方米。

  有效期限:五年,自本决定书出具之日起计。临时变更用途期间,若因城市建设需要收储或者征收的,按房屋原用途和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

  附件:临时变更用途总平面图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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