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财农〔2019〕134号
各区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将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度“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科目,支出均按实际用途列支,原则上在“213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
二、请各区县根据市级提前下达数,结合《汕头市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专项清单》以及此前报送的亮点任务,及时提请同级政府确定要实施的涉农项目报市财政局备案。本次报备的涉农项目,原则上在11月底报送的涉农预备项目中遴选。请各区县按照附件3格式要求,在收文后3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提前告知数,具体将根据区县实际报备的涉农项目情况确定最终资金安排,对于未按要求报备的,将相应扣减资金额度。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全部由区县统筹实施,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亦不下达绩效目标,请区县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及时将绩效目标等信息报备。
附件:1.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doc
汕头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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