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企业技术改造,去年以来,我市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我市14家企业技术改造,截至2017年上半年,14家被投企业中有12家企业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公司4家,带动企业投入12.2亿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4.12,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财政局、经信局委托金源公司作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自身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
一、率先建立内部管理体系。通过借鉴探索广东粤财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先进经验、研究省有关政策文件,在结合具体业务的基础上,制定《汕头市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金源公司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专项事务选聘中介机构办法(试行)》和《股权投资拓展部内控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指定的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投资额度开展股权尽职调查、参股谈判、签订投资协议及实施股权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流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同时,通过不定期开展廉洁自律、保密规定和作风建设主题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内部管理体系。
二、坚持尽职调查的独立性。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法律、财务审计、评估等机构49家次对22家拟被投资企业开展独立调查、实地考察、可行性分析、投资谈判,结合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调查意见综合形成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意见书。面对尽职调查过程中拟被投资企业的抵触情绪、不配合等压力,坚持如实披露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其中有5家企业因涉及重大诉讼或存在重大财务经营风险而建议不予投资。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引导治理架构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被投资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
三、创新财政资金安全退出保障措施。在省暂未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及省内其他兄弟城市无可借鉴经验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创新,结合省文件“建立市场化运作风险规避机制和退出机制”精神及《担保法》有关规定,主动创新探索,通过聘请法律专家团队共同研究具体措施,采取包括不动产、动产抵押,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股票质押,股东连带责任担保等多种形式、多项选择、多方互补的担保措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退出。
四、强化细致优质的跟踪持续管理。一是通过跟踪协议条款执行情况,引导被投资企业按照股权投资有关协议上的约定完成组织验资、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等相关手续。二是通过监控项目企业信用信息及案件涉诉情况、定期搜集项目进展资料和不定期走访企业等方式持续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项目进度、重要资质年审情况,形成每日跟踪报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与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五、高度重视投后提质增效服务。多措并举开展投后提质升级专项服务工作,助推投资项目做大做强。一是通过现场走访推介财政扶持政策和业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现已实现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被投资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累计增加信用额度贷款4000万元,放大倍数为1.57,进一步实现了财政资金扶持企业的放大效用。二是通过跟踪服务有力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及资本化运作,新增5家企业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树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奇士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被投资企业在财政资金的帮扶下已顺利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阶段。三是通过精准对接,帮扶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如针对达诚精机公司急需场地进行下游生产孵化基地建设问题,通过上门服务实现被投资企业与保税区管委会、市人社局进行对接,拟定在汕头市职业技术学院内设立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