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力度,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近日,由市创文办、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在我市启动。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创文办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创文办、市综治办、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局、市城管局、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市广播电视台、金平区创文办、龙湖区创文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在中心城区(包括:金平区、龙湖区)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中,评选出10名物业管理最佳小区,及名额不限的物业管理最差小区。
本次评选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分申报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评议阶段(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底)、命名阶段(2017年2月初至2017年2月底)三个阶段实施。在申报阶段中,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由各物业管理企业自查自纠,并向各区创文办申报。物业管理最差小区则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向区创文办提出报送意见。各区创文办在汇总参与评选名单的基础上,组织街道办事处和市民群众对小区进行检查评比,汇同金平、龙湖区房屋管理所、城管局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市创文办。在评议阶段中,通过网络调查、实地查看,最后由市创文办组织召开评选会,对网络调查和实地查看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在命名阶段中,由市创文办、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对推选出的物业管理最佳小区(10名)和物业管理最差小区(名额不限)进行命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评出的10名物业管理最佳小区,由主办单位统一进行表彰并授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优先推荐所属物业管理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对评出的物业管理最差小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规定对所属物业管理企业做出资质、资信不予认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物业项目招标中给予限制等处分。
(记者陈若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