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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19〕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碰到问题,请迳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附件:汕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 关于《汕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解读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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