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作风办、市委督查室赴市城乡规划局,对“深化建设许可审批改革手续,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据了解,5月4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后,针对规划审批过程中方案审查繁重、测绘耗时冗长、必备材料繁多、部门互为前置,以及重审批轻监管、批后管理混乱等问题,市城乡规划局制订《汕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分离”、“放管服”改革。拟参照厦门市做法,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投资项目、生产性项目及小型市政项目,在建设方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符合规划条件以及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出书面承诺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申报工业项目,按现行审批方式原建设方需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再依据总平面图编制建筑设计方案图,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建筑规模预测绘成果,方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试行承诺制后,建设方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并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后,便可直接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既简化了步骤,缩短审批时长,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目前该局已将事项上报市政府,提请修订特区法规,以推动审批流程“革命性再造”。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陈受正表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生产性项目、小型市政项目以及公益性项目,通过试行告知承诺制,能够为建设单位提供全省乃至全国最便捷的规划服务,将规划审批时间缩至最短,争取全部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全面赶超厦门。
一些在汕头发展多年的企业和刚进入汕头的大型企业,都对我市规划部门有关行政审批的改革表示肯定。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陈健荣告诉记者,规划部门办事时限提速了,行政审批原来规定20天的,现在承诺时限为10天。汕头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谢飞表示,相关的审批部门都是按照并联的审批形式,各个职能部门同时进行审批工作。“我们从启动仪式后开始进入到报批报建阶段,相关的一些手续都是一路开绿灯。”
市作风办、市委督查室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城乡规划部门要牵头相关单位,发挥特区的政策优势,就打通“堵点”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汕头持续加快发展。
(见习记者陈欣琪 通讯员郝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