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对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管,更好地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对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本次督查以“查摆问题、落实整改、规范管理、促进提升”为工作目标,重点围绕财务制度建设、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会计核算、三资交易、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以及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出实招、动真格”,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拒绝“送样式督查”。为真实查摆问题,体现检查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本次督查在全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的100个示范村中每个区县随机抽取一个村作为督查对象,拒绝由各地选定对象“送样”接受督查。
二是创新督查手段,实施有效监督。目前,我市“村账镇理”大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代理村级记账业务。为了保证督查工作的公平真实,本次督查聘请没有承接村账镇理的专业财务机构在督查中提供财务咨询,创新采用第四方监督第三方手段的方式确保督查取得成效。
三是以信息化技术做支撑,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为了更充分了解被督查对象的账务,督查组充分发挥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的监管功能,利用科技手段先行“火力侦察”。提前在平台上抽取被督查村的财务资料,初步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带着问题到实地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督查,提高督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是聚焦工作重点,盯紧财政资金。督查中,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精准扶贫、“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的资金使用管理列为重点督查对象。通过调取三资交易数据、农村工程建设合同、财务管理制度、盘点现金、延伸审查账务等方式,不放过蛛丝马迹,对各项涉农资金是否规范审批、规范使用、规范账务会计核算进行详细督查。
五是以通报促整改,体现督查的威慑力。为充分运用督查结果,促进各级抓好落实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村资金管理水平,市财政局将对督查结果通报给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求各区县限期落实整改,认真组织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强农资金的安全。
当前,全市上下正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更有大量的项目和资金进入到农村基层。如何管好用好各项涉农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接下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农村财务的监管力度,统筹用好管好各项涉农资金,更好地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