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公职人员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文明出行的良好作风,近日,市作风办再次对市委大院交通秩序开展专项督查。
去年10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单位公职人员文明交通行为的意见》,印发了《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通知》,要求全市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
一段时间来,市委大院管理部门不断强化院内交通秩序管理,着力完善交通标识标线,配发大院车辆出入证,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大院内交通秩序总体情况得到提升。但此次督查仍发现,一些公职人员交通意识不强,一些车辆违规行驶和停放。市作风办调取了11月13日至17日的监控视频,发现一些外来办事人员和个别大院内工作人员依然无视交通警示标志,随意违规驾车逆行,车辆乱停乱放。这些车辆共22辆,其中8辆为大院内工作人员用车,其余为大院外单位或基层单位前来办事人员的车辆。11月18日,市作风办组织交通违规人员进行交通秩序安全法规培训,邀请市交警支队干警讲解交通法规知识,让交通违规人员接受教育,切实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中。
为推动市委大院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更加持久,11月20日上午,市作风办再次对大院交通状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个别违规逆行和乱停乱放的汽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各交通违规人员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愧疚,并作出深刻反省,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一违规逆行人员表示,在市委大院逆行确实是自己的错误。因为刚从基层到大院里来工作,对这里的交通标识和路况的限制还不是十分清楚,情急之下犯了这样的错误。经过组织的教育和批评,以及这两天的学习。强烈地意识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该当好带头当好表率,遵守交通规则,积极参加到汕头的文明创建工作中来,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作风办要求,市委机关大院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科学规划院内交通路线,完善交通标识,加强出入大院车辆的疏导和管理。
市委大院管理处主任王扬州呼吁,各单位进入机关大院的机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机关大院。
市作风办强调,机关大院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出行,坚决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作风建设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记者黄鸿华 通讯员郝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