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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食药监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6月23日下午,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约谈会。集中约谈了全市23家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
会议传达了省食药监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通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6月21日刚发布的《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第7号)。市食药监局郭兰跃副局长对全市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强调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认真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风险管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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