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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1〕5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7月30日以粤府土审(05)〔2021〕36号文,批准同意我市金平区鮀莲街道福岛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717公顷集体土地完善征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用地项目“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金平区大学路莲塘雷打石进场路中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金平区鮀莲街道福岛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717公顷。
四、补偿安置方式:该宗土地属“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被征收土地为金平区鮀莲街道福岛经济联合社所有的集体土地,涉及征地补偿安置已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落实。
在本公告发布期限内,各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权利人可到金平区鮀莲街道福岛经济联合社反映诉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5)〔2021〕36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本公告发布期限:从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9月9日止。
七、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查询、举报电话为:0754—89922531、88312773。
特此公告
附图: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三旧”项目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用地范围图.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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