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分享到:
为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广泛性,现将《汕头市城镇道路、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意调查”栏和汕头市法制局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全文公布,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7月29日前反馈到汕头市法制局。
通讯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12楼
邮政编码:515037
传真:0754-88988711
汕头市法制局
2018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