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发改局在市区花园宾馆召开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听证会和市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其中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听证项目是受省发改委委托举行,听证会就调整定价方案,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员进行听证。
经省政府批准,我市将于明年取消车辆通行收费年票制,取消年票制后,原纳入年票制项目之一的礐石大桥,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按次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两个听证方案,届时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每车次将收取8或9元;小型客车(12座及12座以下)将收取12或13元;轻型客车(13—20座)、轻型货车(2.5吨以下)将收取25元;中型客车(21—40座)、中型货车(2.5—7吨以下)将收取40或43元;大型客车(41座及41座以上)、大型货车(7吨以上—20吨)将收取55或60元;特大型货车(20吨以上)将收取90或95元。免费车辆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记者了解到,以上收费标准跟现行的收费标准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最高将调低20元。
而根据听证方案,市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拟调整后标准也有两个方案,分别为“居民类调高0.10元、非居民调高0.12元、特种类调高0.50元”与“居民类调高0.14元、非居民调高0.06元、特种类调高0.50元”。
在本次听证会上,市发改局有关业务部门分别陈述了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会各位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考虑自来水的供水和礐石大桥营运成本的合理补偿,以及社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等多方因素,就调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经充分讨论研究,与会参加人对调定价具体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从现场参加人发言的情况来看,在市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中,支持方案一的占了多数;而在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听证中,方案二的支持率略高。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本次听证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听证会设立听证人4名,分别由市人大财经工委、市政协城建和环资委、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担任。省发改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专门到会指导,市交通局负责人也出席了会议。听证会设立参加人32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2名,与调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等4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8名,社会组织3名。听证会参加人范围覆盖了调定价各方面利益关系人,32名参加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2名旁听人员和各区县发改部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市发改局将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归纳整理,充分研究,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记者黄泽春)
听证方案
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表
汕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表
单位: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