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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组织召开“汕头市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汕头花园宾馆一楼会议中心(衡山路68号) 。
三、听证会内容:对汕头市礐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受省发改委委托)和中心城区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原公告的污水处理费项目由于涉及居民的收费标准不调整、轮渡票价项目因暂缓调价不列入此次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听证。
四、参加人员: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
原根据我局今年9月14日、9月29日公告及相关函件已报名和推荐的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如无异议的,将作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如有异议的,请在11月24日前书面函告我局。
五、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听证人和参加人名单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汕头市发改局网站www.stdp.gov.cn上公布 。
特此公告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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