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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2025〕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5日
- 《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解读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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