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18〕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地实际,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主动担当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社会活力。同时要按照国办发〔2018〕79号文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锐意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立足特区优势,主动对标先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突出抓好精简行政职权、“证照分离”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手段信息化、“数字政府”建设、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标准化、“减证便民”行动、审批服务集中办理等重点任务的落实,并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经验做法,将改革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予以示范推广。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注重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对关联性强的改革事项“全链条”整体考虑,防止工作脱节。各地各部门要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确保改革与立法相衔接。
四、严格督查问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已列为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督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不折不扣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执行规定不力、落实改革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严肃问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市编办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省政府报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