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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府科〔2017〕172号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效应,缓解小微科技企业贷款困难,进一步规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财政局小微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财政局小微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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