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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接连发生“旅行社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等情况引发的旅游投诉和群体性事件,严重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为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利益,防范市场风险,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出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市旅游局也于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进行摸底排查。
通知要求重点排查3个方面的问题:排查旅行社捆绑销售两条线路(含)以上旅游套餐产品的行为,严格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排查出境社直接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违规行为,严格禁止旅行社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或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排查旅行社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及履约情况,严禁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
通知要求,各旅行社对照上述3个方面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出境游组团社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发现旅行社存在上述3项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和线索通报、移送金融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市旅游局。
(记者杨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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