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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食盐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盐市场整治,市食药监局将6月26日定为“食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日”,市、区食药监局上下联动,组织对辖区食盐批发、销售单位和用盐量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按照盐业体制改革要求,从今年起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接了食盐安全监管的职能。为做到守土有责,市食药监局4月份制定了《汕头市2018 年食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食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让整治工作形成声势,更加深入,6月26日市食药监局由局领导带队,兵分三路,分别对食盐批发、销售单位和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店开展清查,重点检查食盐批发、零售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盐经营行为,是否严格建立食盐销售台帐。同时,对肉丸类、烧腊类等用盐量较大的小作坊和餐饮店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质量不合格食盐的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商家存在购进食盐时无索证索票、食盐无包装物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食盐监管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范围,实现全程监管、严格监管,确保市民用盐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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