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我市突发放射源失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社会环境。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我市2017年辐射环境安全风险排查行动的通知》(汕市环【2017】388号),于8月份开始联合对我市放射源及涉源单位进行“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辐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精心部署,明确排查内容。我局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辐射环境安全,精心部署本次联合排查行动,确定了市、区、街道镇三级联动机制,以排查移动探伤源高风险源以及废旧放射源等闲置状态安全隐患为重点,明确检查辐射工作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运行及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放射源使用状态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内容,及时排查和消除一切存在可能的辐射安全事件风险隐患,确保全市环境和公众的辐射安全。
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共出动了200多人次对全市放射源及涉源工作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层层抓落实,防患于未然。
针对移动探伤源,9月15日,市、区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对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在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部使用Ⅱ类移动探伤源进行现场检查,对该司在移动探伤源贮存、使用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落实好贮存场所的辐射防护、视频监控,放射源使用的登记管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上墙制度,确保移动探伤源安全。
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广东中炬塑胶有限公司由于企业关闭,所持有的4枚放射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采取了超常规手段,争取省环保厅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9月26日,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及中炬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护送4枚放射源到广东省环境辐射中心进行安全贮存,确保放射源安全离开我市,消除这些可能对我市产生威胁的“定时炸弹”。
本次专项行动,通过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指导,切实提高了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提高了从业操作人员安全文化素质。
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经过此次专项检查,使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强化了联合检查机制,加强沟通通报,切实提高城市放射源的安防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明确了今后由区县环保部门牵头,联合区县一级的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每半年至少对放射源及涉源工作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的要求,加强对放射源及涉源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市环保部门牵头市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对放射源及涉源工作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行动,排查和消除辐射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