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2〕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必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市成立汕头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担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普查重大事项。各区县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严格规范普查实施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编制本地区的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普查的任务要求、对象内容、时间安排以及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展普查工作。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制度。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瞒报迟报,禁止弄虚作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工作跟踪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强化普查经费保障。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市和区县应依据本级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普查工作有效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4日
附件
汕头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市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pdf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解读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