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农农〔2024〕110号
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农农规〔20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汕头市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
汕头市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和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农农规〔20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在正常生产时是农业生产的基干力量,在应急救灾时是抗灾救灾的主要力量,充分发挥农机这一生产和应急主力军作用,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全市培育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个以上,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2个以上,建设区(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4个以上。在全市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各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
二、认定要求
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对象须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具有较强规模经营能力和综合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接受能力强;在发生灾害时,优先服从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度,及时开展应急救灾农机具检修,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抢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自愿申报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主体进行竞争性遴选认定,认定条件、程序、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统一名称,制式为“**区(县)**(主体自冠名)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列入省重点建设的可注明“省重点建设”,列入市重点建设的可注明“市重点建设”。建立全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录库,动态分级管理。
(一)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申报、遴选和认定。各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发动、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后汇总推荐上报。
(二)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遴选和认定,认定标准见《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详见附件)。遴选认定流程如下:
1.发布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通知,公开申报时限要求,认定工作按年度进行。
2.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局自愿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3.择优推荐。区(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主体材料初审、现场核实、遴选推荐工作。
4.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遴选提出拟认定的本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
5.公示公布。拟认定的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公布。
(三)区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区(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各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遴选和认定。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认定标准,每年认定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充分认识加快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推动落实落地。各区县要抓紧制定培育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作用,积极统筹涉农资金,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加快在用农机装备升级换代,提高大面积提单产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机具加装北斗定位、作业监测等智能化装备;支持合理配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移动式烘干机、农用水泵、喷灌机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提高应急机具保障能力;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作为农机推广应用试验基地。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服务。加强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建设指导,及时跟踪其运营情况,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责任、需要退出认定范围的,也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建立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录库,动态分级管理。引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等农机服务主体平等参与农机作业服务,开展公平公正的市场化良性竞争,推动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机作业服务大市场。
(四)强化宣传示范。梳理总结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要求,选树一批管理科学、装备齐全、人员精干、服务优质、救灾高效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在稳粮保供、生产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案例及先进个人。加大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8日。
- 《汕头市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解读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