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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保税、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各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工信〔2019〕164号)精神,现定于8月8日至8月23日(工作日)发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563万元,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可申请领券,服务券发放将按照企业优先资格及申领先后顺序发放,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
请已领券的企业在30个自然日内(即9月21日前)下单并上传服务合同,未下单且未上传合同的服务券系统将自动收回;已上传合同的企业需在9月30日前支付并将未用完的服务券退回(主动退券不计入当年已申领额度),否则系统将自动收回并计入当年申领额度。
申领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叶晓锋,联系电话:88992021;肖冰,联系电话:88987123。服务券QQ企业群:782683183。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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