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9〕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机构改革领导和人员单位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汕府办〔2013〕87号)的规定,决定调整汕头市人民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曾湘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陈春松(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伟红(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茹茵(市司法局局长)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方少平(汕头市永成隆有限公司)
王策高(澄海区司法局)
邓剑光(汕头大学)
吕伟彬(广东科源律师事务所)
刘 萍(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
刘正祥(中共汕头市委党校)
汤少新(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
吴正茂(汕头大学)
何晓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雪山(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
张丹茹(广东当儒律师事务所)
李俊贤(龙湖区司法局)
陈 宇(市总工会)
陈 杰(市司法局)
许翠虹(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陈丽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国翔(广东腾翔律师事务所)
陈基敏(市交通运输局)
范耀登(汕头大学)
林少平(市法官协会)
林东升(市检察院)
林昌南(市法官协会)
林泽慈(潮阳区司法局)
林叙勇(广东铭扬律师事务所)
周春明(南澳县法律援助处)
郑杰勇(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
郑舜钦(汕头大学)
赵棉烽(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胡伟毅(市公安局)
秦俊铭(金平区法律援助处)
郭伟涛(广东骏宏律师事务所)
黄楚瑜(市人大常委会)
谢泽峰(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詹映虹(市自然资源局)
蔡光平(濠江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蔡银华(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周茹茵同志兼任。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