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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注: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6.85万元,比上年增加28.2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公车报废购置新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5万元,比上年减少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8.57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公车报废购置新车;公务接待费13.8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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