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就汕头市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二)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人数分段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1.无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招录人数1-3人的,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招录人数4-5人的,资格审核对象分别为笔试成绩前10名和前12名。
2.报考我市公安、法院、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等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扩大资格审核对象范围。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入围体能测评。
3.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资格而导致名额空缺的,招录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三)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系统下载核准后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按上指模后上传系统)、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系统下载核准后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按上指模后上传系统)、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报考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并加盖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章。
(6)除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2024年1月17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基本情况、原工作单位及何时离职、报名前有无工作等),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②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须提供相关服务证明材料。
(7)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在汕头市服务或汕头市户籍(生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和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在汕头市入伍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汕头市户籍(生源)证明材料。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
(9)报考面向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定向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我省安置并安排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方式、时间
资格审核工作于2026年1月16日至1月30日期间组织,由各招录单位采取线上审核方式(有必要的可现场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
第一阶段:2026年1月16日—1月21日17:30。在资格审核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第二阶段:2026年1月22日—1月24日17:30。接到递补通知的考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对照本公告以及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备齐资格审核材料,在指定时间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不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料并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法院、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各招考职位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只进行1次,不安排递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对象作为预备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预备递补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上传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附件1),拒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三、面试
面试定于3月6日起开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点在我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留意我市相关通知或公告,如在系统上登记的联系电话有更改的,须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未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也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能及时接收招录单位的递补通知。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或递补对象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或递补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密切留意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和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有关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公告信息。
4.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汕头市各招录单位报考咨询电话》(附件2)中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附件:
1.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汕头市各招录单位报考咨询电话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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