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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洪镔为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曾彦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贵平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姚瑞标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谢琼晖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壮丽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郑向红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湘君、李淑丽、曾佩杏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蔡少芬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连珍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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