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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和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2025-03-05 09:58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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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十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十三、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5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754-88520336


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和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第十三项

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河源、清远、茂名仅完成农村集中供水任务的16.8%、32.5%、34.5%。

全省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

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方面,我市实施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等4个区(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总投资近12亿元,受益人口338.10万人。

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方面,印发实施《汕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实现全市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全覆盖。18个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

第十六项

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处理生态环境管理新问题上责任意识不强,统筹不力,魄力不足。近年来,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质,改变河床形态,威胁行洪和航道安全,对水生生物栖息繁衍带来不良影响。省直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主动作为不足,既没有充分行使各部门现有职能严厉打击,也没有研究如何加强规范引导。有关地市和部门虽然多次开展联合执法,但执法效果欠佳,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作业船只和监管部门“打游击”现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迅速遏制非法洗砂洗泥活动多发势头,逐步建立健全打击非法洗砂洗泥长效监管机制,有效维护全省河道水生态环境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8月11日,印发《汕头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汕市河长办〔2022〕33号),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并将整改工作列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2次召开全市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3年12月1日,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市实际印发《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现场盯办问题整改工作任务清单表(汕头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保障。

2.摸清辖区内非法洗砂洗泥问题相关情况。及时落实各洗砂管理责任单位依据职能组织对全市非法洗砂洗泥情况开展全面、深入摸底调查并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经摸查,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共13宗陆地洗砂场,占地共20.3公顷,其中5宗涉及泡洗建筑淤泥,8宗涉及泡洗建筑垃圾,1宗涉及泡洗机制砂,均未涉及海砂。

3.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各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非法洗砂洗泥问题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洗砂洗泥活动多发势头。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共组织开展106次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参加人数1455人次,出动船艇180船次、车辆177车次。2023年未在辖区河道内发现存在非法洗砂洗泥的行为。

4.加快推进陆地海砂淡化场规划建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陆地海砂淡化场建设的函》(粤自然资函〔2023〕771号)等有关海砂淡化场工作部署,我市划定了海砂淡化场建设备选场地6处,并已在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时拟在南澳县建设完成年处理量10万立方米的陆地海砂淡化场并尽快投入运营。接下来,我市将严格按照《汕头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职能分工,对海砂的开采、运输、泡洗、销售、使用以及陆地洗砂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

5.强化日常监管。制定《汕头市非法洗砂洗泥日常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动态管理,做好执法监督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同时强化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区(县)级执法部门按法定职责做到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洗砂监管执法巡查,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密执法频次。采用暗访检查、执法抽查和无人机定期巡查等形式,结合打击非法采砂和弃置砂石、淤泥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内河道水域进行全范围、全覆盖巡查。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监管执法检查182次,参加人数426人次,出动船艇36船次、车辆170车次、无人机149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108个;汕头市水政执法队伍共巡查河道长度约1.7万多公里,巡查水域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4457人次,执法车辆1419车次,执法船只(艇)26航次。

全市已达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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