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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25 11:33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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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汕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举旗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有新成效。市委、市政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一系列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汕头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汕头篇章的决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对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具体要求,高位谋划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12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汕头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深学笃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新成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制建设、贯彻实施宪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次专题课程,安排专题授课28场,累计培训领导干部2200人次;举办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3场、市政府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深入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多层级多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取得良好反响。

  (三)落实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举措。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首次召开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未来一个时期全市涉外涉侨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全市各级述法主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实现述法抄报工作全覆盖。组织金平区委、澄海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述法,对市科技局等5个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定实施《汕头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2023年度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坚持法治引领,推动练江从“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项目入选广东省5个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之一。26个村(社区)确认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培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4362人。

  二、深化改革,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水平

  (一)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扩权赋能强区县,承接49项省级职权,下放39项市级职权。集中统一修订2020年以来下放镇(街道)实施的县级职权,调整镇(街道)行政职权1063项。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梳理市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共1748项。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式一网式”、“秒批秒报”等模式改革,上线主题集成服务403项,“秒批秒报”服务事项608项,实现深圳汕头两市“跨城通办”398项,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帮您办”专窗提供“一跟到底”服务;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形成一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涉及47项政务服务事项、112项证明材料;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不见面审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实现100%。

  (三)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工程建设等专题应用建设,率先在粤政易工作台上线“政府治理专区-领导驾驶舱”,推出“汕头南澳深澳大脑”特色专题。开展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建设14个基础能力中心,有效提升我市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全面完成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提高政府公报质量。

  (四)精准施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部署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出台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提出19项重点工作任务70项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激发企业活力65条,常态化开展政企“直通车”,依法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设立首个面向华侨华人和投资者的专业代办服务平台“侨惠宝”,率先探索建设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出台整治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涉企专项整治;推进“个转企”和“个体户分类培育”工作,全市共引导办理“个转企”971户。全市新增发明专利、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均居粤东粤西粤北地市第1位。

  三、良法善治,筑牢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审议法规草案10件,制定、修改、废止规章5件,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汕头市河长制条例》。推进政府立法联系点建设,将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列为首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办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31件。开展涉及行政复议、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四、规范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应纳尽纳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认真督导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完成第二届汕头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聘任工作,组建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团队、专家等组成的“内外脑”相结合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组织开展对关于国际风电创新港、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海洋牧场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审查各类行政决策事项1139件,涉及标的金额约858.95亿元。

  五、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整体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若干措施》,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建立“林长+森林法官”、“林长+检察长”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

  (二)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昆仑2023”、“1+N”等专项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专项整治。出台市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清单并动态管理,对列入清单企业的检查频次降低了75%以上。完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汇总适用省级减免责清单共计15个领域214个事项。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生态环境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通知》,加强督促指导,提高“粤执法”上线应用率;组织人员实操培训23场次培训430多人次,提高应用系统履职能力。完成行政执法数据主题库建设,助力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数据;建成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公安系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科技赋能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防范风险,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防汛防风网格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调整更新本年度全市三防责任人并督促安装激活“一键通”软件。强化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建设,全面开通市、区(县)、镇(街道)三级救灾、防汛抗旱等应急物资仓库账号114个。

  (二)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将防灾减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列入市重点攻坚任务三年行动规划;加强建筑市场、城镇燃气经营和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严厉查处无证预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七、畅通渠道,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一)加强行政应诉和裁决工作。印发《汕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体责任、范围等;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签订府院联动协作备忘录;贯彻落实“双报告制度”,全市行政应诉应议案件共40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4%。健全专利侵权纠纷高效维权处理机制,全市立案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77件;构建 “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的基层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平台,运用行政裁决调解土地山林权属纠纷54件,汕头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获评2022年度中国政府采购奖年度创新奖。

  (二)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工作季度通报机制,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首次发布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白皮书;出台行政复议听证规则、案件协调办法、涉案民事纠纷调解办法等制度文件,全市行政复议申请数量首次超过千件,全市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49件,经调解和解终止审查结案224件,调解和解结案率30%。

  (三)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全市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876次,调解案件9718件,调解成功9689件,成功率99.7%;组建市涉外涉侨法治人才专家库、市涉侨人民调解专家库;试行司法协理员制度,促进司法所职能有效发挥。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八、厉行法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6件,政协提案236件;出台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动工作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文化旅游、食品安全、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构建财政审计“一盘棋”,完善审计监督链条,推进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纪检监察、巡察与审计、统计等部门贯通协作。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重点专题专栏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安全保障,强化教育、就业创业、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优化设置评估指标体系,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常态化监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行“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严惩政务失信行为;贯彻落实好2023年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如部门数据共享意识不足,存在“数据壁垒”,审批监管工作联动的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加强,如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行政执法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镇街综合执法保障不到位;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专业人才配备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1月5日在汕头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汕头加快实现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一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培训力度,提高“粤执法”应用率,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三是夯实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深入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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