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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2-21 09:27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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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汕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排名取得进步。

  一、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局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全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夯实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赴基层开展宣讲,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深刻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立足汕头实际,谋划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中共汕头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目标,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点工作,纳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汕头实践”专题调研的课题,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具体行动方案和施工图,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汕头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汕头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内容,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等,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坚持高位推动。梳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责任务及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述法,各区(县)和51个市直单位全面开展述法工作,实现述法全覆盖。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中共汕头市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专题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高标准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贯彻实施。四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市3个单项被评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首次开展法治汕头建设考评,认真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自查等工作。五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实施力度,实施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双百”活动;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直播、“宪法宣传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等活动。

  (三)持续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调整下放各功能区47项市级行政职权,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出台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意见,健全部门、区域协调配合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免”、“好差评”、“周六不打烊”制度,300多项高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级综合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一窗受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企业设立登记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即取”。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指尖办”,“粤商通·汕头”市场主体用户注册率实现100%。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市“稳经济68条”、“助企纾困13条”等措施;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推进营商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市场主体总数居粤东西北第一,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居粤东西北城市首位。

  (四)强化制度引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推动乡村振兴、商品房销售、潮汕菜、物业管理等法规规章立法,全年市委常委会共审议法规草案15件,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9件,制定、修改、废止市政府规章4件;出台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设立第二批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立法联系点区(县)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审查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56件,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三是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建筑垃圾领域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五)依法依规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完成第三届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大助企纾困、依法防疫等决策审查力度,审查各类行政决策事项1153件,涉及标的金额约908.40亿元。出台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文件,推动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全市、区两级共有公职律师单位84个,公职律师263名。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组建督导工作专班,加强指导培训,开展镇(街道)行政职权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协作配合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制度,强化“两法衔接”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出台行政执法协调办法,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加快推进“粤执法”推广运用,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交通运输和城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衔接,建立实施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汕头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推进基层卫生服务立法工作,出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粮食应急预案。二是统筹多方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开展应急救援、紧急救护技能培训,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同心抗疫,提高基层应急保障能力。三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服务实战,引进粤东地区首辆应急通信指挥车,推进应急指挥能力现代化;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组建行政裁决专家库,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办理行政裁决案件61宗,健全完善行政裁决调解机制,运用行政裁决调解专利侵权纠纷102宗,调解土地山林权属纠纷184宗。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汇报;选任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编纂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经调解和解结案占比34.4%,发挥行政复议化解基层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庭所共建”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商事纠纷、新阶联、现代服务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全面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九)加强权力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2件,政协提案199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加强纪检监察、巡察与审计、统计、司法等部门协作。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设置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快捷获取信息,完成市、区(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评估,倒逼各级各部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营。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包括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建设力量保障仍有待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坚定不移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加快建设活力经济特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汕头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夯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提高法治汕头建设水平。

  (二)提升政府服务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制度供给。

  (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实施全民法治意识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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