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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29 17:37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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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汕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排名全省第9,较上年度排名提升3位,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方向。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落实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全年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市政府法治专题讲座3次。二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压实“关键少数”的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工作意见》。在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上我市就经济特区立法作经验交流。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实现督察对象全覆盖;落实各地各单位充分做好迎接中央督察工作。不断打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精品项目,推动3个单项入围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公示名单和1个单项申报国家级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的创建工作。四是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实施力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直播、“宪法宣传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等。

  (二)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印发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依托“粤省事”等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指尖办”水平。持续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商事制度等重点改革。推进政务服务“秒批秒报”,全市商事登记进入“秒批”时代,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数、每千人拥有企业数均列粤东西北各市第一。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推行“十一税”综合申报。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98%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80%以上实现“一次不用跑”。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出台《汕头市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建立要素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推动全市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规范化管理。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政企“直通车”,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实行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容错纠错机制。在我省发布的《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汕头市评价结果为优秀,是粤东西北唯一获“优秀”的城市。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制度保障。一是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优质高效完成省委、省政府支持汕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重点工作确定的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公布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综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7件,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17件。围绕做好“侨”的文章、保障民生等重要领域加强立法工作,出台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三大功能区条例。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章,制定、修改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备案审查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5件。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等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制订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第三届亚青会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事项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三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审查各类行政决策事项1297件,涉及标的总金额约382.2亿元。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铺开。组织镇(街道)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深入基层加强规范化指导。全市镇(街道)已上线运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二是深入推动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评估,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重点内容。三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标准化。制定出台现场执法、高空抛坠物相关工作指引;推进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四是加强专项监督。聚焦基层涉土违法建设、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升预防处置能力。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立法工作,印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二是强化依法防控疫情。健全疫情防控联动工作机制,编制责任清单,制发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市级开展12场全要素演练,各区(县)、镇(街道)至少开展2次以上应急演练。三是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印发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制定应急物资目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等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加强应急知识管理宣传。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推动行政裁决工作。出台《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为国内首部行政裁决领域地方政府规章,为全国行政裁决工作提供汕头经验。归纳梳理行政裁决成功案例。二是全面铺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各区(县)做好行政复议职责转接工作。贯彻落实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分管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出台预防与纠纷化解促进条例,创新建立调裁审一体化机制。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行动、“三大专项行动”等活动,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在全省率先设立基层公职律师工作室,化解税务法律纠纷。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切实增强政府透明度。一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主办人大建议67件,政协提案188件。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强化审计监督,首次对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科学统筹政务督查力量,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实地专项督查。坚持奖惩并举,建立工作通报表扬、批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全面完成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量化评估,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规章集中公开工作。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出台《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工作方案》,把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情况纳入市直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造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的目标任务,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领导责任。

  (二)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法治汕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化政府建设,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和数据共享,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政企直通车”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重点聚焦“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等领域立法,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加强全过程监控。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构建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六)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立法工作,加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体系。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全面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建立行政裁决专家库,推动示范创建单位深入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加快推进示范性司法所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力培养立法专业人才,推动良法善治。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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