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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1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林晓湧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赵红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施适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曾澄熙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健、肖忠、林东升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胜球、杨钢、温少平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郑伟松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华、陈滨、李文华、陶维强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广生、翁崇武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燕军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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