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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组公字〔2016〕226号
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汕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应杰拟作为省直法院系统正厅职职位人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张应杰,男,1968年4月生(48岁),福建福州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入党,学历大学(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律硕士。曾任汕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08年7月后任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厅级,参加对口援川工作),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2016年1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止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联系电话:020─87195196,传真电话:020─87185109
电子信箱:zzbgs@gd.gov.cn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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