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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0-01-21 08:57
  • 来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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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牢牢抓住手上,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市长郑剑戈专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在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对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4月1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龙湖区、濠江区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三是认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市政府按时向市委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公布;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2018年度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和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汇报;根据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要求,以及《汕头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的规定,市政府党组向市委报告2018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情况,提请市委批准《2020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草案)》。四是推进依法行政统筹谋划,及时印发《汕头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谋划力度。五是强化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修订印发《汕头市区(县)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和《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评分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组织领导”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动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一是继续在“放”上做好减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累计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802项,调整比例达60.4%。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除了国家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32项)外,其余383项省政府公布目录均列为后置审批。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全省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为各类业主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共有523家项目业主入驻,截至12月底,中介交易项目发布115宗。

  2、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2019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头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监管。组织对全市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进行检查,要求各审批部门每年3月底前在网上公布实施和监督情况;组织开展国务院、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到我市的简政放权事项和市本级取消下放的事项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确保改革事项落实到位。三是完成机构改革后事项调整工作。及时组织市、区(县)各单位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市级43家单位须调整归属的3500余条事项均划转完成;开展市级和区(县) 各部门“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认领和梳理,完成市级35家单位认领监管目录事项700余条,梳理检查实施清单600余条。

  3、坚持“优”字为本,为企业群众增添便利。一是系统化集成化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在全省率先提出关于营商环境的15方面100项改革任务,涉及50多个单位的230条具体措施,通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气。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分离”改革。推动全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进驻单位48个,进驻事项1385项,对37个部门的700多个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负面清单、提前介入等举措,实现审批时限总和从原6431个工作日压减为3193个工作日,提速达50.4%,办理时限居全省前列。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建设完善汕头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推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同时,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通过报纸、网站和电视向社会公布,筑牢诚信体系建设社会基础。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紧密围绕工作安排,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科学编制《汕头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草案)》;二是认真落实立法计划,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6件,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11件,特区立法覆盖领域延伸到行政审批、农村学前教育管理、公交汽车管理、出租汽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特区立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功能。三是进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所有立法项目均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并跟进具体项目情况;采用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多渠道开放式听取各方意见;落实立法征求意见反馈机制,贯彻实施《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及时通过网络反馈网民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出台《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自查梳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五是加强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清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等多项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订出台《汕头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通知》,修订《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等制度,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订并公布《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目录范围的事项由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并将履行决策程序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全部立卷归档。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机构改革涉及的32个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法律审查,对筹办亚青会等重大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结合我市改革探索,全面推进和完善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同时,清理和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市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回归机关,共涉及43家事业单位387项行政执法事项。二是深入推动落实“三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指导、督促市、区(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开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建立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库,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网上考试、资格审核、持证上岗的执法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2997人次,审核上报开通、变更行政执法系统账户73个,审核申领行政执法证543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注销228人次。四是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成评查组对市自然资源局等8个市直部门及区县相应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近500份案卷进行评查。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议案、建议102件,政协提案245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做好重要政务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培训,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等工作;出台《汕头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将政务新媒体工作与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建成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分厅。打造“粤省事”“粤商通”汕头样板,“粤省事”汕头频道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84项,“粤商通”汕头市事项101项。四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聚焦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两端,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国资委出台《汕头市国资委监管清单》《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国资监管;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将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整改报告依照法定程序社会公告;将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的部分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优化市审计局工作职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汕头市2018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报告》,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2宗,办结196宗(含2018年结存);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6份;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9宗,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召开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座谈会,了解掌握各部门行政裁决的相关情况,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对接配合、深入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三是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推动设立各类调解组织,在汕大法学院开设调解培训基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166件,调解成功2163件,调解成功率99.9%。四是大力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市人社局、市中院、市总工会联合出台《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规范(试行)》,打造“法院+工会+劳动仲裁”三方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室的创新工作模式。五是提升12345 政府服务热线服务民生水平。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统一政务资讯投诉举报平台,除 110、120、119 等紧急类热线以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六是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多形式多载体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覆盖全市的“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创新“法律进校园”品牌;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开展第二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充分利用融媒体资源和传播优势,在汕头橄榄台app开通“司法”频道,该项目在获评2018-2019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普法项目”。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从长期在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工作、对法律业务比较精通的检察官、法官中选拔2名领导干部担任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党政正职。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市长郑剑戈同关于宪法专题讲座、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听取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英奇关于土地管理政策宣讲;举办汕头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修班、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纠纷案件,不断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出台《汕头市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推荐龙湖区政府申报全国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区,推荐市民政局申报广东省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示范单位、濠江区政府申报广东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示范单位等共6个项目。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19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尚需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度不均衡,个别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得力;三是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执法力量尚需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还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等。而存在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二是举措谋划不深入,一些工作举措未能全面有效落实;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抓得不实不细,督察力度不到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三、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20年,我市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落实。制订出台《汕头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规划;按照国家、省部署,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进一步拓展“一窗受理”业务范围,完善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的集成式服务功能,推动便民自助服务终端向基层延伸;推进审批服务改革,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推动市级权责事项向基层延伸工作;加快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发挥特区立法权的引领、推进和保障作用,按照2020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精心组织做好《关于促进和保障亚青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决定(草案)》《汕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等重要立法项目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相关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修订《汕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

  (五)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换届选聘工作,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

  (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多措并举推进审计全覆盖,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开展2019年度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七)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依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提升公证服务民生能力,严格规范律师行业管理,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

  (八)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强化普法宣传工作,以宪法宣传为统领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监管,融于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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