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汕市财法〔2024〕3号)要求,我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自评得分99分,并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3年度汕头市水务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汕头市水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汕头市水务局共有行政机关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员51人。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4人。汕头市梅溪桥闸水利管理处在职人员50人,退休人员40人。汕头市下埔桥闸水利管理处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29人。
(三)工作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法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拟订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编制发布市水资源公报。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供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6.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开发,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见的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县)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和交流合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拟订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工作。组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有关资料、信息的收集和调查研究。承担是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评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并做好自评材料公开工作。
三、预算编制情况
(一)目标设置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实干笃定前行,水务各项工作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朝着“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不断迈进,为加快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内秀外名的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支撑。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2023年全年决算支付数16425.8万元,本年决算收入16430.8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99.97%。因部分项目立项、招投标流程需一定时间,造成项目启动晚,对项目执行效率和效果带来一定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严守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督促承办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保证质量。
2.财务合规性。我局经费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绩效自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预决算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3.绩效目标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批复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
我局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办理资产配置、处置、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定期组织开展全局资产清查等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政府采购手续,做到管理有序,资料归档齐全。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局机关资产的配置、采购、验收、维修、保管和登记等管理工作。
(二)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三公”经费37.2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20.8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6.13%。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公用经费215.22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146.3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68%。
(三)在职人员控制率。我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行政专项执法编制10名,核定机关聘用人数7名,2023年底实有行政在职人员40名,在职人员控制率71.43%。
六、整体绩效
2023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围绕全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农村供水保障等工作,不断深化水务重点领域改革,在保安全、稳增长、惠民生、利长远上展现了新作为,推动汕头水务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立足长远绘蓝图,水务高质量发展思路更加清晰
积极谋划全市水务高质量发展蓝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推进全市水务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力推动我市水务现代化水平迈进全省第一梯队。《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科学编制水务规划。
(二)提早谋划守底线,水旱灾害防御应对有力
落实落细防汛抗旱措施,成立3个防汛备汛安全督导检查组,围绕隐患台账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各区县开展督导检查,有效保障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大的洪水和内涝灾情。同时,做好干旱监测服务,建设应急供水工程,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科学统筹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管理。积极统筹做好城市防洪和农村积涝处置工作,加强与应急、气象、水文和韩江流域管理局的信息共享互联,统筹现有防汛备汛资源,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全市防汛备汛调度机制,启动编制《汕头市防洪(潮)排涝专项规划(2020-2035)》《练江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练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牵头组织全市水务部门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汛期运用控制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强化信息化支撑,积极推进汕头市智慧水利(一期)项目建设。
(三)聚焦问题补短板,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聚焦水资源短缺、水利基础薄弱、水生态脆弱“三大短板”,主动作为、系统谋划,聚力实施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水利项目建设,逐步补齐水利设施短板。本年度全市水利投资计划规模为34.88亿元,涉及项目122宗,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6.85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105.65%。
七、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立项、招投标流程需一定时间,造成项目启动晚,对项目执行效率和效果带来一定影响。
八、今后改进措施
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咬定目标,苦战实干,全力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分层次动态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到开工项目有进度、储备项目有前期,谋划项目有思路。二是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注重成本效益分析,强化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